首頁 公司簡介 防火延燒 測試標準 施工圖說 工程實績 法規依據 聯絡方式

 

國內消防法規介紹
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 建築技術規則
防火構造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一、五OO平方公尺以上者,應按每一、五OO平方公尺,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。(……省略)
建築物外牆為帷幕牆者,其外牆面與防火區劃牆壁交接處之構造,仍應依前項之規定。
貫穿防火區劃牆壁或樓地板風管,應在貫穿部位任一側之風管內裝設防火閘門或閘板,其與貫穿部位合成之構造,並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。貫穿防火區劃牆壁或樓地板電力管線通訊管線給排水管線或管線匣,與貫穿部位合成之構造,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。
給水管瓦斯管配電管及其他管路均應以不燃材料製成,其貫通防火區劃時,貫穿部位與防火區劃合成之構造應具有二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。
高層建築物各種配管管材均應以不燃材料製成,或使用具有同等效能之防火措施,其貫穿防火區劃之孔隙應使用防火材料填滿或設置防火閘門。
德進工程有限公司 <防火延燒>專業責任施工
DE JIN Firetec Engineering Limited Company
TEL:03-301-1688 FAX:03-301-0111
Email:dejin1229@gmail.com
330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二段34巷18號